费用包含
1、对应船次晚数的邮轮对应舱房住宿(按2人/间房),如单人入住需补上述单房差价。
2、“名胜世界壹号”每日餐厅用餐。
3、免费享用指定的船上设施、场所、免费观看、参加指定的娱乐节目及活动。
4、邮轮港务费人民币910元/人,大小同价。
费用不含
1、交通:往返码头交通费用;
2、服务费:内侧/海景/露台房150港币/每人/每晚,套房200港币/每人/每晚;
3、國際觀光旅客稅:名胜世界日本航次,每位於日本出境旅客(2 歲以上) 需支付¥1,000 日幣 (一千元日幣)的國際觀光旅客稅,约合人民币50元左右。
4、单房差:单人入住(内舱-露台)船票费200%;
5、邮轮停靠各码头的岸上观光费(请于邮轮上预订并支付);
6、保险:旅游意外保险(建议购买);
7、护照费、申请签证中准备相关材料所需的制作、手续费;
8、其他:价格包含中未注明项目。
9、如在预订房确认后更改预订资料后产生的费用以及取消订位的费用。
10、不可抗力因素所产生的额外费用等其他未约定由旅行社支付的费用。
11、个人消费及以上未提及的任何费用。
预订须知:
预定条款:
1.同舱第三、四位乘客入住须支付同类型房型价格的50%的房费;单人入住须支付同类型房型价格的200%的房费;小童、婴儿作为同舱第二位入住与大人同价。
2.入住邮轮之客房,每间客房至少有一位18周岁以上的客人;
3.所有房型需二次确认;
4.舱位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更改,如取消行程,根据船公司规定需收取违约金。游客因被相关领馆拒签而取消定位,仍受到上述规定约束。某游客因拒签而造成相关客人住单间,相关客人需支付单间差,请留意。
在出发日期前 101 天或以上免取消费用
在出发日期前 100 - 46 天扣取所取消舱房房费总额的 30%
在出发日期前 45 - 30 天扣取所取消舱房房费总额的 50%
在出发日期前 29 - 15 天扣取所取消舱房房费总额的 70%
在出发日期前14天或以下扣取所取消舱房房费总额的 100%
缺席者 /无取消订位书面通知书扣取所取消舱房房费总额的 100%
因邮轮团队的特殊性,一经确认,不得取消及更改!如有取消将根据以上条款收取取消费用(如享受特殊促销优惠,一经确认不接受任何更改)
5.在出发前或航程期间,邮轮公司有权根据天气、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因素调整或改变行程,对此我司将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若因台风或天气原因等不可抗力导致航线变更或部分航线取消,我司将配合邮轮公司妥善安置乘客,但不承担赔偿责任。
6.邮轮公司在启航前由于包船或更改航线等原因取消行程,我司将全额退还团款,但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证件须知及资料:
1、半年以上有效期中国护照。中国大陆公民需持本人有效护照(有效期必须有6个月以上有效期,并确保护照上有2页以上的空白签证页用于敲盖签证章);外籍及持港澳台的游客,请确保持有再次进入中国大陆的有效签证,如果因个人证件或签证原因造成无法 按时出入境,一切费用不退,以及因此产生相关费用均由客人自行承担。
注意事项:
因应邮轮公司要求,客人报名时请提供以下资料:
1、证件上的姓名拼音、出生日期、护照号码、护照有效期(请提供护照复印件)联络电话号码、紧急联络人电话号码 。订位一经确认,不接受任何更改及退款。
2. 价目表资料仅供参考,价格及优惠均视乎船房之供应作出调整,实际价钱以正式确定订位后之价格为准。本公司保留一切于订位确认前更改价格的权利。确实船费均以当时报名为准。
3. 因应个别邮轮公司及船只航行路线,婴儿必须在邮轮启程首日,至少年满 6-12 个月才能参加,需视乎航线而定,详情请向本公司职员查询。(如有任何更改,以邮轮公司公布为准)
4. 舱房号码、层数及位置将于办理登船手续时由邮轮公司派发,并以邮轮公司之最后安排为准。本公司及邮轮公司亦可在不收取额外费用下提升舱房至较高级别,客人不得异议。
5. 邮轮上用膳时间 (于主餐厅内享用) 均以邮轮公司最终安排为准。
6. 因应个别邮轮公司及船只航行路线,孕妇怀孕 24 周或以上(按回程日期计算)不接受登船,孕妇怀孕 20- 23周,在登船时须出示医生证明信;部份邮轮公司及指定航次之最高怀孕周数有所不同,详情请向本公司职员查询。(如有任何更改,以邮轮公司公布为准)
7. 舱房住宿乃根据名胜世界邮轮供应而定。
8. 航程路线、停泊码头位置、接驳船服务及泊岸启航时间将以邮轮公司为准,名胜世界邮轮或保留最终决定权。
9. 旅客必须持有有效护照,本公司对旅客因个人证件所产生之任何问题概不负责。
10. 我社及名胜世界邮轮保留权利随时更改以下之条款及细则。若有任何异议,我社及名胜世界邮轮保留一切最终决定权。
11. 其他细则及条款均以”名胜世界邮轮”行程英文版为准。
12. 行程表所列载的安排,将可能因应不同出发日期而有所变动,详情请参阅收据备注,恕不另行通知。
13. 邮轮公司或本公司有权因应当日邮轮泊岸时间及当地交通情况而增减所有岸上观光行程之项目,并不会因此作出补偿,各参加者不得异议。
14. 如因天气恶劣,风浪大或各种未能预知或迫不得已的情况下而不能泊岸,船公司或本公司不会作出任何补偿,客人不得异议。
15. 客人可于出团前找报名旅行社领取「出团通知书」,以便出发前作好适当准备。
16. 若因「迫不得已理由」指战争、政治动荡、恐怖袭击、天灾、疫症、 恶劣天气、交通工具发生技术问题、载运机构临时更改班次/时间表、罢工、工业行动、旅游目的地政府/世界卫生组 织发出旅游警告、香港特区政府发出旅游红色/黑色外游警示,以及其他业界不能控制的不利旅客外游情况,本公司或邮轮公司 均不会作出任何补偿,客人不得异议。
17. 客人报名时,请告知分房情况;(此项非常重要)告知所需房型(如双床房、大床房),我司会传达客人的要求给邮轮公司,邮轮公司一般会尽量安排。如入住时房型/床型不如要求,请即时联系邮轮的管家部进行调整,如有不便敬请谅解!邮轮公司对于同行人同类房型的安排上是尽可能按报名先后顺序作"邻近"安排处理,但由于房
型差异、船体结构、客人报名先后顺序不一有可能会导致"不邻近"安排,望您谅解;
18. 成团说明:此线路为自由行线路,2 人报名即可成行,自由行,全程不派导游;
19. 在出发前及航程期间,邮轮公司有权根据天气、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因素调整或改变行程,对此我司将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邮轮公司在启航前由于包船等原因取消行程,我司将全额退还团款,但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旅客姓名更改的条款如下:如果在距离开航前 30 天至出发日期前不少于 5 个日历天的更名由邮轮公司批准,并同时收取每个姓名更改费¥150/人。任何更改请求在出发日期前 4 个日历天或少于 4 个日历天,将收取所变更舱房的 100%的舱房费为取消费用;同一舱位全部乘客姓名更改将会被视为取消;
20. 航程中的靠岸及离岸的港口及行程和时间仅供参考,靠岸和离岸的港口及行程和时间可能会根据实际天气情况及其它客观情况而进行合理的调整。最后以邮轮公司落实为主,恕不另行通知;
21. 报名此次邮轮旅行的客人,确保自己的身体和健康状况能适应此次邮轮行程,在旅游中因身体和健康方面产生的任何后果及费用将全部由本人自行承担。超过 65 周岁的长者、建议在出发前要进行一次全面身体检査,做好各类防治措施,不能带病参加旅游,要正确评估自己的身体健康是否适合外出旅游,在旅游途中如因为自身身体健
康原因(源发性或突发性或劳累所致引发的疾病)引起的所有责任、费用,全部由客人本人承担, 旅行社只协助处理相关事宜。(此项非常重要)
22. 强烈建议客人购买个人邮轮旅游保险,具体条款请与销售联系,以期在旅途中得到更全面的保障;(此项非常重要)
*邮轮公司会于客人登船前检视以上所需文件〪
*登船前防疫要求会因政府当局之最新要求而时有更改,敬请留意〪
关于预定:所有房态需二次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