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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购一日游遇黑幕 旅游团购 爱利网称不管服务只管销售
发布时间:2011/7/26 作者:同游网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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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团购一日游遇黑幕 爱利网称不管服务只管销售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最近的一段时间,《天天315》持续关注【旅游】团购网站在经营、管理方面的一些问题,像窝窝团的中奖门事件,梦巴莎的礼券事件等等,事情发展的最后结合,无一例外都是让消费者对网站失去了信任。

今天我们将关注的依然是这样一个案例,北京的朱先生给我们的4008000088新闻热线打来电话,投诉在爱利网【旅游】团购北京一日游的旅游券,旅游过程当中遭遇加钱还有景点的随意更换等等问题,在通话结束的时候,朱先生的一句话冲击着我们的耳膜,他说,请给我们的首都留点面子吧。

消费者有话说——爱丽网【旅游】团购低价北京旅游券 景点服务都打折

朱先生——我在网上【旅游】团购了两张券去长城八达岭游览的券,然后去,约商家出去八达岭玩去,我们去时候就让我们消费,刚上车之后还出了北京城之后就跟人说,威胁大家说,让大家交钱,不交钱就把你,意思就是不管你了,就是这个意思。威胁大家交钱,大家就是陆陆续续交了一部分钱。去的项目,旅游的项目比如去八达岭长城,结果去的不是八达岭长城,去的是一个叫水关长城。去十三陵水库那边以时间不够为由没去成,中间还跟大家说一些话,极力让大家买东西,中间就是老让大家来消费,车上很多人,都感觉这种特别生气,因为很多人都是从外地来咱们北京玩儿的,搞的都挺不愉快的。我们车上还有一个母女俩都气哭了。

记者——你当时在爱丽【旅游】团购的时候是什么样的价钱,他跟你怎么说的,服务的标准是什么?

朱先生——服务的标准,【旅游】团购券上明确写的,去八达岭长城、十三陵水库都写的有,中午吃饭是八菜一汤,写的这些标准,结果都没有达到标准,等于这些服务项目都换了一下,现在夏天很多外地来北京旅游,我觉得大家对北京印象挺好的,如果来的时候不太愉快,造成的影响也不好,想跟大家说一声,注意一下这个事情。

主持人——接到朱先生的投诉之后,我们和爱丽网的客服取得联系,爱丽网的客服回答我们的第一句话竟然是这样的。

商家有话说——服务归商家管 我们只管卖

客服——这样的,这个是我们跟商家合作,然后具体来组织这个活动,然后游玩,这些都是由商家来操作的。

主持人——当记者问到网站对商家有没有选择,应该如何监管的时候,这位客服说。

记者——你们跟商家之间,你们怎么来监控商家,说他一定能得得到呢?

客服——我们都是都知道,他们相信我们爱丽团是在我们爱丽团买的,如果客户感觉什么服务不满意的话,他们肯定会第一时间向我们这反映的,然后我们就是通过这样来知道商家他们的服务的态度的。

记者——你们选择商家的时候有什么标准吗?在服务方面。

客服——像旅游方面的话,我们这儿都经过严格审核的。

记者——怎么审核?

客服——证书、授权书什么都有的,我们才做这种项目的,因为您也知道,这种旅游不仅为了保证客户游玩高兴还有一些人身方面的保险之类的,我们如果要是做不了充足的准备我们也不可能上这个项目的。

主持人——对于网站宣传的景点项目,旅行社随意更改的问题,爱丽网的客服这样说。

记者——现在整个的【旅游】团购旅游现在出现的这些问题,你们有没有什么办法,你刚才也谈到了,它这个是商家具体在操作,你们只管卖,是这意思吧?

客服——这个也不是,我们也一直在追踪,它这个因为在我们网上团的比较多,这个是出了好几次团了,一般就是说还没有人反映像您反映这个它那个饭菜什么扣押之类的,您这个是第一次反映的。

记者——景点临时改变有没有人反映过?

客服——是这样的,可能也是我们网上没显示好,有一个景点我们网上没显示是外景还是内景,它这个是外景,有的人反映这个,当时我们也觉得我们没有标明清楚,所以这个项目早早就下了。已经下线了,不卖了,我们也没说内景还是外景,那个本来就是外景的,有的客户这样问,我们就给他解释,就觉得怎么没有标明清楚还是怎么样,可能我们当时也就是做这个项目的时候没写清楚。

记者——业务员跟商家谈好的?

客服——对。

记者——这种价钱的低廉会不会导致服务质量的下降呢?

客服——这个应该不会那样,您也知道,像这种,他们走【旅游】团购,就是走量的,然后您也想想,它一个就是说获得的利益比较少,但是这个量多,他们最后得到的利益还是一样多的。

经济之声评论员刘思敏博士及北京朝阳律师事务所郑传锴律师对此作出点评。

律师——旅行社涉嫌价格欺诈 爱丽网应承担连带责任

主持人——今天所提到个案的,景点名不副实,旅游途中加钱等等这样一些问题,在法律上是不是被允许,如果不被允许,他们将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郑传锴——首先在民事法律的角度讲,旅行社的这种行为加价包括提供的服务名不副实的行为是一种违约行为,其次从行政法的角度讲,根据2002年1月1日起实行的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第6条第2项对同一产品或者服务在同一交易场所以两种价目表以低价招揽顾客并且以高价进行结算的属于价格欺诈行为,针对他的价格欺诈行为相应的行政管理部门也就是价格监管部门还可以作出行政处罚。

主持人——如果说我们要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的话,哪方的责任更大一些,网站还是地接社。

郑传锴——首先我们讲,网站跟旅行社之间我认为是一种代理关系,民法上对于代理关系的规定一般权利义务是由被代理人也就是旅行社来承担的,但是,根据民法通则的第67条,如果代理人也就是网站知道被委托的代理事项存在违法行为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专家——爱丽网责任更大 具先行赔付义务

主持人——我想请教一下刘思敏博士,您认为哪方的责任更大一些?

刘思敏——我认为要看这家网站应该是跟旅游者吧,他们合同关系应该是网站形成的,所以说现在看来,我认为网站的关系责任可能更大一些,网站我个人认为具有先行赔付的义务,它肯定跟旅行社、地接社应该签有合同,它可以向旅行社进行追偿。

主持人——我们再来看我们在节目的一开始的时候也听到了商家对我们的第一个问题的回答就是说到底是你们哪边有责任的时候,商家说的是我们只管卖,而具体的执行应该是旅行社或者是地接社来执行,跟我们没有关系,他的这种说法您认为站的住脚吗?

刘思敏——我认为站不住脚。按照一般的规律来讲,一个消费者要有个消费活动的话应该给服务提供方签订合同,那么我觉得,电子商务有一定的特殊性但是也应该有这样的东西的,也就是说这个关系首先是消费者和网站之间达成的,如果说这个网站仅仅是用他的说法销售,只是广告,然后我给这个地接社介绍生意,然后游客要到地接社去报名、签订合同,那么它这样的情况下,它的说法还是有一定的道理的,他可能就是属于连带责任了,主要责任是地接社了,不过看这个情形好像不是这样的。

专家——消费者切忌贪图便宜

主持人——现在有很多的【旅游】团购网站,在【旅游】团购网站上会卖各种各样的东西,有一个非常畅销的东西就是所谓的旅游券或者景点的门票,消费者在购买这些旅行券也好,景点的门票也好,到底应该注意哪些陷阱?我们跟消费者理清一下,刘博士您是这方面的专家,您先跟我们说说。

刘思敏——因为旅游这种线路产品确实可比性比较差,任何一个要素包括时间点的改变,它都会对服务的品质发生很大的改变那么也可以带来价格上的改变,这种商品货比三家是必须的,但是又是非常困难的。所以我总觉得不管是网上也好还是到地面找商家也好,都是应该要尽可能掌握更多的信息,而且我们不应该,可以想优惠但是不要贪便宜。

刚才讲到责任的问题,我们知道就像楼市一样,卖房子是有代理公司来帮着开发商卖的,签的合同肯定是开发商和购房者之间的合同,最后的法律义务关系当然就是购房者和开发商的关系,我相信,像这个【旅游】团购网站卖这个旅游线路都不是这样的关系,就应该是很多时候【旅游】团购网站跟地接社也好,跟景点也好它进行的一个产品打包的过程,也就是说它应该是第一责任人,但这个打包的过程中,网络电子商务因为旅行社我们国家是实行特许经营,这些网站它都从法规上来讲的话,是没有资格直接进行旅行社业务的,可能就会采取跟旅行社合作的方式,所以我觉得最起码他们都应该是共同的责任主体。

网站现在提供的所谓销售的总是以低价或者实惠来吸引大家眼球的,对消费者来讲你要避免陷阱,那么就要把它最好我觉得还是应该找一些旅行社来参加,如果你觉得旅行社价格不是太实惠,我觉得也可以找有品牌的、有影响的大的【旅游】团购网站,像这家爱丽网刚才我也上网搜索了一下,点开主网站结果安全卫士提示说是钓鱼网站,最好关闭,这个也可能有安全卫士出错的可能,也有可能别的黑客对这个网站挂了木马,也就是说这些都提示我们一种风险。

爱丽网在我看来是不太知名的,同时也可能被一些黑客或者不法分子所关注挂了木马,这就提示我们,电子商务毕竟在现阶段在技术防范各方面都有限的前提下,加上他们急于做名声,急于吸引眼球可能会好听点萝卜快了不洗泥,再就也可能是不择手段,消费者应该保持比较清醒的头脑,千万不能贪便宜。

主持人——就是在低价面前一定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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