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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护照有效期须在签证期过后还至少90天有效。如曾有旧护照请提供。 2、身份证复印件,必须用身份证原件复印,清晰。全体家庭成员的户口本每一页复印件(复印件内容必须清晰)。结婚证复印件(如果已婚)。近期半年2寸白底彩色照片4张。 3、双方关系证明一份,如是探亲,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原件或公证书)。如是访友,请提供以前联系的部分信件、照片等。 4、申请表一份,申请表可以使用中文填写(另见我社欧洲签证表格)。
1、外方邀请资料(邀请函、经济担保书、接待证明必须原件)各一份: a、邀请函内容包括:申请者的姓名、出生年月、护照号码、逗留时间、逗留目的、保证其返回中国、双方联系方式、邀请方亲笔签名。 b、邀请人身份证明:如果是法国公民出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如果邀请人是居住在法国的非法籍居民,需提供该邀请人有效护照及有效在法国居留许可证的复印件。 c、经济担保证明:经济担保书可以是按照外国人法第84条规定所作的经济担保书,写明居住在法国的邀请人承担旅游费用。经济担保书必须由官方公证。(此项是否出示由签证官决定,建议未曾去过欧洲的申请者尽量提供) d、接待证明:如在申请人家里居住,请提供申请人接待证明(由接待人向其所在地市政府、警察局和宪兵队申请开具)法籍公民的房屋购买合同公证书或房屋租赁合同公证书(注明房屋的居住面积及平面布局) 2、双方关系证明一份,如是探亲,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原件或公证书)。如是访友,请提供以前联系的部分信件、照片等。 3、中方英文放假信一份,英文在职证明信一份,必须用公司抬头纸打印、盖公章、负责人签名。需有可供领馆查询的地址、电话。内容包括:申请人名字、护照号,在公司的职务、入职年限、月收入、假期多长、逗留天数和说明谁承担费用、保证遵守当地法律按时返回中国。 4、中方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或单位法人代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必须提供)。个人名片2张:所提供的地址、电话、姓名必须正确真实,可以联系到本人
1、个人财产证明越多越好,如存折复印件(必须有不少于人民币6万元或等值货币),以及相对应的银行存款证明。最近三个月的工资单和纳税单。如无存折原件,只有卡,请到银行开具存款证明以近半年的历史交易清单。切勿在最后突然存入大额款项。无论是定期或活期存折,存款越多越好。其他财产,如房产证、汽车行驶证、股票、银行对帐单(原件并盖章)、国库券、股权证等等都可。 2、国外逗留期的医疗保险证明,我社可以代办,价格参看《伸根保险简介》 3、与行程日期相符的机票酒店订单。如由我社提供,费用另计。如有对方提供接待证明则只需提供机票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