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护照有效期需在签证期过后还至少半年有效。护照需在广东、广西、福建、海南四省签发,最后一页必须签名,如曾有旧护照请提供。
2、近期半年2寸白底彩色照片4张。
3、身份证复印件,必须用身份证原件复印,清晰。全体家庭成员的户口本每一页复印件(复印件内容必须清晰)。结婚证复印件(如果已婚)
4、国外逗留期的医疗保险证明一份。
5、与行程日期相符的机票订单。如由我社提供,费用另计。使馆有可能要求申请出示往返机票的原件。
6、申请表一份,申请表可以使用中文填写(另见我社欧洲签证表格);
1、外方邀请函,内容包括:申请者的姓名、出生年月、护照号码、逗留时间、逗留目的、保证其返回中国、双方联系方式、邀请方亲笔签名。(需由在瑞士的邀请人及其配偶发传真给被邀请人和瑞士使馆/领馆,邀请信需用英文、法文、德文或意大利文书写),邀请人身份证明:如果是瑞士公民请提供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如果邀请人是居住在瑞士的非瑞士籍居民,需提供该邀请人有效护照及有效在瑞士居留许可证的复印件。邀请人需提供申请人访瑞期间费用的担保。邀请人需提供近期银行证明,邀请人收入清单。
2、双方关系证明,如是探亲,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原件或公证书)。如是访友,请提供以前联系的部分信件,照片等。
3、中方英文放假信一份,英文在职证明信一份,必须有公司抬头纸、盖公章、负责人签名。需有可供领馆查询的地址、电话。内容包括:申请人名字、护照号、在公司的职务、入职年限、月收入、假期多长、逗留天数和说明谁承担费用、保证遵守当地法律按时返回中国。
4、中方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或单位法人代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必须提供)。公司彩页简介(必须提供)。个人名片2张:所提供的地址、电话、姓名必须正确真实,可以联系到本人
1、个人财产证明越多越好,如存折复印件(必须有不少于人民币6万元或等值货币),以及相对应的银行存款证明。如无存折原件,只有卡,请到银行开具存款证明以近半年的历史交易清单。切勿在最后突然存入大额款项。无论是定期或活期存折,存款越多越好。其他财产:如房产证、汽车行驶证、股票、银行对帐单(原件并盖章)、国库券、股权证等等都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