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资料:
1、申请人护照有效期需在签证期过后还至少90天有效。如曾有旧护照请提供。
2、近期半年2寸白底彩色照片4张。
3、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必须用身份证原件复印,清晰。全体家庭成员的户口本每一页复印件(复印件内容必须清晰)。结婚证复印件(如果已婚)。
4、与行程日期相符的机票酒店订单。非常重要,必须提供。如由我社提供,费用另计。
5、填写申请表一份,必须每项如实详细填写。(另见我社欧洲签证表格)
1、外方邀请函、经济担保原件。邀请函内容包括:申请者的姓名、出生年月、护照号码、逗留时间天数、逗留目的、保证其返回中国、双方联系方式、邀请方亲笔签名。
a、邀请人身份证明:邀请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若邀请人是在瑞典居住的外国人,则还需提供长期居住签证的复印件。邀请人身份证明(Personbevis, 由瑞典税务局签发)的复印件(需在三个月内出具的)。
b、经济担保:如对方做经济担保,担保方要出示其银行存款证明
2、双方关系证明一份:如是探亲,出示能证明其关系的公证书(半年内有效)。如是访友,请提供以前联系的部分信件,照片合影等。
3、中方英文放假信一份,英文在职证明信一份,必须用公司抬头纸打印、盖公章、负责人签名。需有可供领馆查询的地址、电话。内容包括:申请人名字、护照号,在公司的职务、入职年限、月收入、假期多长、逗留天数和说明谁承担费用、保证遵守当地法律,按时返回中国。
4、中方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或单位法人代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必须提供)。个人名片2张:所提供的地址、电话、姓名必须正确真实,可以联系到本人。
1、财产证明一份:必须有不少于人民币6万元或等值货币。个人银行6个月以上历史消费记录,清单上必需能看到本人的名字和卡号。存折复印件 (必须提供)。银行存款(包括半年历史交易记录和银行存款证明)、车产、房产、股票等等
2、国外逗留期的医疗保险英文证明一份。我社可以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