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暑期,许多父母和孩子把到“彩云之南”作为旅游度假的目的地,导致游客数量剧增,云南著名的九乡、大理、丽江、香格里拉等地的风景名胜区出现少有的“火爆场面”。
令人遗憾的是,云南省昆明市的旅游市场管理却十分混乱,出现导游既不出示“导游资格证”,又谎报姓名,随意改变游客与旅行社或旅游公司签订的“旅游合同”约定条款,欺瞒旅客按照自己的意愿,参与“旅游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导游推荐项目”的高额消费。当地旅行社或旅游公司几乎每天更换导游,并将游客重新组合,使之不能“包团”。导游甚至以恐吓、威胁、要挟等手段,强行让游客参与自己推荐的天价消费项目。多数“经济团”的游客参观游览景点的时间还不到被导游强行带到购物点参与高消费时间的三分之一。如果有游客不遵从导游的意愿,就会遭到被甩或“降低相关待遇”的厄运。
一名游客遭到丽江导游恐吓、威胁后,于8月4日20时左右,拨通了当地旅游局举报电话(0888)5123432,一名将举报电话转到家里的工作人员对游客的遭遇表示出一种“无奈”。这名工作人员虽然以当地旅游局名义保证“导游不会对游客怎么样”,结果,游客第二天就被安排进一辆陌生的车上,本来已熟悉的同车游客一个也没有了,而且也就没有了“旅游合同”中约定住“准三星级”宾馆的待遇,当晚被安排进丽江市区较偏远的一家“客栈”入住。一名被昆明市一家旅行社租用的大型轿车司机,因不满导游的所作所为,拒绝打开车门,让游客下车参与购物活动,竟被导游“告发”。旅行社听信导游,以莫须有的“违反租车合约”,强行扣除了该司机到九乡、大理、丽江等地的运输送费用和燃油费近8000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