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旅游局获悉,我市开展旅行社星级评定工作已启动,评定工作至2011年11月份完成。
我们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旅行社经营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引导全市旅行社标准化、品牌化、规模化发展,提高市场竞争力。市旅游局以《江西省旅行社星级的划分与评定》标准为依据,通过开展旅行社星级评定工作,进一步发挥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的引导、服务与监管职能,树立旅行社在市场中的资质等级形象和品牌,为消费者提供直观、可信的旅行社等级标识,从而促进全市旅行社行业规范、有序、快速、健康发展,推动旅游行业整体素质的提高。
旅行社星级评定工作遵循政府主导、企业自愿的原则,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和社会监督的原则。凡在上饶市境内正式营业一年(含1年) 以上的旅行社,均可申请星级评定,营业计算时间截止到2011年6月30日。按照《江西省旅行社星级的划分与评定》标准的有关规定,旅行社划分五个等级。等级用星级来表示(五角星和旅游标志),依次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星级越高,表示旅行社的等级越高。旅行社星级标准的评定,可为我市市民出行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