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民刘先生拨打商报消费维权站维权专线6624315反映称,前不久自己带着从珠海远道而来的父母,参加了贵阳一旅行社组团去黄果树旅游,在支付一人300多元的全额旅行费用后,却在到了景区后发现,父母有老年证本可以免门票,旅行社却没告知。
旅行社:刘先生告诉记者,在进入黄果树景区时发现,收费处一块牌子上写着有老年证的老人可免门票。“我们去旅行社的时候出示了身份证,他们应该知道我父亲和母亲的年纪已经超过了70岁,有老年证,可是旅行社却不告诉我们有老年证可以免门票。”刘先生认为,旅行社有责任告知自己相关的收费准则,如果之前知道有老年证可以免门票,那么父母就会带着老年证可以少花不少门票钱。
旅行社:刘先生表示,之后自己与导游交涉,但是导游表示两位老人家没有带老年证不能免费,自己只能退还其10元钱作为补偿。刘先生表示,为不影响老人家的心情自己没有再继续追问,也没有接受导游退还的10元钱,但是父亲回到珠海后十分想不通,所以才向记者反映这个情况。
旅行社:随后,记者走访了贵阳市内多家旅行社。几家旅行社表示,如果老人家具有老年证可免门票,但是在旅行社交纳费用时还是要先交付全款,导游在旅游景点购买门票时,如在出示老年证之后免费进入景点,那么导游将会按照相应的比例退还游客交纳的门票费用。
旅行社:“消费者对自己在消费过程中应享受到的权益具有知情权。”北极星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王远义表示,旅行社应该告知刘先生一家应享受到的权益,如因此对其造成损失,应该退还其多收的门票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