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泰太平洋之旅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境外游(含入境游)产品方案列表 | |||||||
限买份数 | 限买1份 | 限买1份 | 限买1份 | 限买1份 | 限买1份 | 台湾游 | |
保险责任名称 | 一 | 二 | 三 | 四(申根) | 五 | 六 | 七 |
意外险伤害金(身故、或伤残) | 15万 其中包含高风险运动意外伤害保险金:10万元 |
25万 其中包含高风险运动意外伤害保险金:15万元 |
35万 其中包含高风险运动意外伤害保险金:25万元 |
35万 其中包含高风险运动意外伤害保险金:25万元 |
100万 其中包含高风险运动意外伤害保险金:50万 |
50万 其中包含高风险运动意外伤害保险金:15万元 | 80万 其中包含高风险运动意外伤害保险金:21万元 |
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金(身故、或伤残) | 20万 | 30万 | 35万 | 35万 | 50万 | 35万 | 50万 |
急性病身故(含猝死)及全残保险金 | 5万 | 10万 | 15万 | 15万 | 20万 | 20万 | 35万 |
意外伤害及急性病医疗保险金 (0免赔,仅限投保地为广东省内) | 2万 其中包含高风险运动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2万元 | 5万 其中包含高风险运动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5万元 | 6万 其中包含高风险运动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6万元 | 35万 (急性病扩展为疾病)其中包含高风险运动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35万元 | 15万 其中包含高风险运动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15万 |
10万 (急性病扩展为疾病)其中包含高风险运动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35万元 | 10万 (急性病扩展为疾病)其中包含高风险运动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35万元 |
意外伤害及急性病住院津贴保险金 | —— | —— | 80元/日,最高180日 | 80元/日,最高180日 | 150元/日,最高180日 | 50元/日,最高180日 | 50元/日,最高180日 |
旅程延误保险金(延误超过4小时) | 200 | 300 | 400 | 400 | 800 | 600 | 800 |
旅行中断或取消保险金 (被保险人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病危或身故) |
—— | 800 | 1200 | 1200 | 1200 | 800 | 1200 |
旅行中断或取消保险金 (旅游目的地局势异常) |
—— | 400 | 400 | 400 | 800 | ||
行李延误或遗失保险金 (未领到托运行李超过4小时) | 300 | 800 | 900 | 900 | 1200 | 600 | 900 |
行李物品损失保险金 (免赔额50元/次,限额1000元/次,包含手机、笔记本电脑) | 1000 | 2000 | 2000 | 2000 | 5000 | 1000 | 2000 |
旅行票证损失保险金 (限额1000元/次) | —— | 1000 | 2000 | 2000 | 2000 | 1000 | 2000 |
附加个人旅行法律责任保险金 (法律费用为赔偿限额的10%) | —— | 5万+0.5万 | 10万+1万 | 10万+1万 | 50万+5万 | 5万+0.5万 | 10万+1万 |
紧急救援保险责任 | —— | 共计:20万 | 共计:50万 | 共计:50万 | 共计:100万 | 共计:20万 | 共计:50万 |
其中: 救援热线电话 | —— | 24小时救援热线 | 24小时救援热线 | 24小时救援热线 | 24小时救援热线 | 20万元 其中:1.亲属探病、休养期饭店住宿两项保障100元/天,600元/次; 2.灵柩费以2万元为限,就地安葬以2万元为限 | 50万元 其中:1.亲属探病、休养期饭店住宿两项保障100元/天,600元/次; 2.灵柩费以3万元为限,就地安葬以3万元为限 |
递送必需药物医疗用品 | —— | 安排递送 | 安排递送 | 安排递送 | 安排递送 | ||
紧急医疗运送及送返 | —— | 安排转运和送返, 相关运送费用 |
安排转运和送返, 相关运送费用 |
安排转运和送返, 相关运送费用 |
安排转运和送返, 相关运送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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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期间医疗费用的担保或垫付 | —— | 1.5万 | 1.8万 | 10.5万 | 4.5万 | ||
亲属前往探访 | —— | 一张经济舱往返机票,9600元为限;酒店住宿费,800元/天、4000元/次 | 一张经济舱往返机票,9600元为限;酒店住宿费,800元/天、4000元/次 | 一张经济舱往返机票,9600元为限;酒店住宿费,800元/天、4000元/次 | 一张经济舱往返机票,2.4万元为限;酒店住宿费,2000元/天、1万元/次 | ||
遗体骨灰送返 | —— | 遗体运送,其中灵柩费1万元为限;火葬费用,以事发地普通丧葬标准为准;就地安葬费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万元 | 遗体运送,其中灵柩费1万元为限;火葬费用,以事发地普通丧葬标准为准;就地安葬费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万元 | 遗体运送,其中灵柩费1万元为限;火葬费用,以事发地普通丧葬标准为准;就地安葬费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万元 | 遗体运送,其中灵柩费1万元为限;火葬费用,以事发地普通丧葬标准为准;就地安葬费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万元 | ||
休养期的饭店住宿 | —— | 800/天,4000/次。 | 800/天,4000/次。 | 800/天,4000/次。 | 2000/天,1万/次。 | ||
协助送回未满12岁儿童 | —— | 一张经济舱单程机票,4800元为限 | 一张经济舱单程机票,4800元为限 | 一张经济舱单程机票,4800元为限 | 一张经济舱单程机票,1.2万元为限 | ||
旅行支援服务 其中: 旅行信息咨询、重新安排旅行计划行李延误/遗失,护照遗失援助紧急电话翻译服务、介绍当地翻译服务、紧急法律援助、紧急文件递送 |
—— | 提供 | 提供 | 提供 | 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