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境游遭拒签仍被扣4000元 游客状告旅行社霸王惯例
今年春节,周先生夫妇过得极其郁闷。他们原本想去法国过年,结果因为一人被拒签,两人都未能成行,最终旅行社还扣了他们4000元的签证费、机舱酒店的预订费用。
为此,周先生将旅行社告上法庭。昨天,海曙法院开审此案。
委托代办签证不料被拒签
往年的春节,在宁波开公司的周先生总要和妻子去国外旅游一趟。今年也不例外,他们报名参加了一个欧洲旅行团,目的地是法国,费用每人1万余元。
在旅行社交了1万元预付款,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后,周先生和妻子将所有的出境手续都交给旅行社办理。
谁知办理签证过程中,他接连接到了2个来自上海的电话,对方是旅行社委托的代办签证机构,第一个问:“你的表格怎么填得乱七八糟的?”第二次,对方又告诉他,他的照片丢了。
周先生心中不快,旅行社帮他重新填写了一份申请表格,快递到上海,“至于照片,旅行社的人告诉我,后来找到了。”
1月26日,周先生突然接到旅行社的电话,通知他老婆的签证办下来了,但他被拒签了。
周先生当即提出:既然一人被拒,那他们两人就都不去了。
退费时被扣了4000元预付款
事后,周先生到旅行社办理退费手续,工作人员告诉他,1万元预付款只能退6000元,理由是按照行前约定,周先生夫妇要各扣1000元的签证费和签证服务费,周妻的签证办下来了不去,还要额外负担1000元的机位订金和1000元的境外酒店订金。
周先生相当不解,既然是同时决定不去的,何以他只要承担1000元的签证费用,而他老婆还要额外承担酒店和机票的订金?而且这4000元的支出,旅行社也没有给他任何发票或凭证,只有旅行社自己打印的一份清单,他很难相信其中没有猫腻。
还让周先生不满的是,他是1月17日被拒签,而旅行社告知他却是在9天之后,当时他询问拒签原因,旅行社也不说。他因此更加怀疑拒签是由旅行社造成的。
多次协商未果,3月7日,周先生委托律师将旅行社告上法庭,称旅行社故意隐瞒拒签理由,存在欺诈,应该按消法,双倍赔偿;此外,还要退还扣下的4000元预付款。
为什么没有支出费用的凭证?
对于周先生的疑问,旅行社代理人是这样解释的:机票和酒店都是提前订的,旅行社和航空公司以及当地的地接中介之间有协议,签证办不出舱位费和酒店可以退订金,但如果签证办下来了,游客自行放弃,舱位费和订金都不退的。
为什么没有支出费用的凭证?旅行社的代理人称,不是他们不愿意提供,而是他们委托了上海的一家公司代办签证,费用一段时间一结,发票通常只有一张,看不出每名游客的支出情况。而和国外地接机构的协议,如果要作为证据提供,必须经过翻译、公证,费用可能1万元都不止,成本非常高。
昨天,海曙法院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无果,法院表示将择日宣判。
拒签损失由游客承担是“霸王惯例”
据了解,根据国际惯例,拒签时,各国领事馆是无需在拒签文件上写明拒签理由的,这导致了拒签责任难以界定。
而被拒签后,责任一般都会推卸到游客身上,拒签费用以及旅行社的业务损失由游客负担,这也是旅游行业的习惯做法。对此,周先生的代理人称之为“霸王惯例”。他认为,按照合同法规定,应该谁的责任谁承担损失。旅客自身原因导致拒签,费用由旅客承担,如旅行社代办服务不当,费用在旅行社。
周先生的代理人说,即便是原因不明的拒签,如果旅行社坚持代办没有不当,那至少可以提供一份递交了哪些资料的证据;如果旅行社坚持损失应该由游客承担,应该提供他们实际支出的凭证,没有发票,至少应该有打款凭证或是收条。“很多时候消费者不是为了钱打官司,仅仅只为了消费得清清楚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