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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法》如何撬动中国旅游业洗牌
发布时间:2013/9/22 作者: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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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银川9月20日专电(记者赵倩)我国首部《旅游法》即将实施,重拳治理“零负团费”、强制购物等旅游乱象的法律会否引起旅游业的“阵痛”?中国旅游自此能否进入“纯玩时代”?
十月团费“涨势”已定 九月游客“抄底”出游
将于10月1日实施的《旅游法》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法律出台伊始,业内人士就预料到旅游团费会全面上涨。十一将至,旅行社的涨价方案纷纷出炉。在一片“涨声”中,涨幅最大的当属港澳以及出境游的新马泰等线路,基本超过100%。
宁夏中国旅行社副总经理梁成告诉记者,十一后,新马泰10天行程的报价将从现在的5500元涨到12000元,港澳双飞4日游将由2000多元涨到5000多元,欧洲6国12日游也将由10000元涨到13000元左右。
除此之外,云南、海南等部分热点线路报价也涨幅不少。宁夏中国国际旅行社副总经理李岩松说,目前银川-云南直飞9日游报价在3000元左右,十一后将超过5000元。
而在团费上涨的同时,记者注意到各家旅行社在行程单中也明确了“全程无自费项目、无进店购物、不再收取小费”等服务保证。
事实上,对于很多游客来说,《旅游法》让他们有些“纠结”。不进购物店、取消自费项目自然是好事,可一些线路价格的上涨也有些“吃不消”,因此9月份各大旅行社普遍迎来了旅游高峰。
“9月份的热点线路是‘一线难求’,公司所有导游都派出去了还不太够用,游客应该都是想着来一次‘抄底’游吧。”梁成说。
浙江省中国旅行社市场推广中心总经理助理朱瑾也说,公司九月份报名情况非常好,尤其是东南亚线,基本上在八月中旬的时候就把九月的产品都预订完了。
旅游价格理性回归 行业“洗牌”成必然
在业内人士看来,《旅游法》的出台就是要改变过去我国旅游业“散乱”的运作模式,而这必然带来团费理性回归、旅行社操作模式改变、旅游行业“洗牌”等结果。
团费上涨实则是旅游产品价值的合理回归。长时间以来,国内多数旅行团的利润都是靠购物和自费项目支撑,因此“零负团费”、强制购物等一旦被禁止,旅行社必须把购物和自费项目的潜在利润加入团费中。
“团费的上涨只是更加强调‘隐形成本’透明化,对于消费者来说,这意味着可以拥有更多知情权和选择权。”李岩松说,其实旅行社从每位游客身上赚取的利润并没有太大差别。
此外,由于十一之后旅游市场存在的诸多不确定因素,旅行社在提高报价的同时,也注重调整产品结构。梁成说,今年黄金周主打涨幅不大的线路,新马泰、港澳等涨幅较高的热线都没有推,甚至都没预留机位,毕竟广告宣传也需要大量资金,报团人数太少会赔本。
“由于十一后出境游必须安排领队,所以像马尔代夫这种‘机票+酒店+签证’的自由行线路,也会暂时取消。”他说。
而对于旅游界来说,最期望,同时也是最担心的还是“行业洗牌”。
目前全国旅行社行业处在小、弱、散的状态,没有形成合理的经营体系,“零负团费”就是大小旅行社价格战打到突破底线的现象。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旅游法》会使居民随团出游需求在几个月甚至更长时间有所下降,旅行社面临一定的生存困境,但这会促使它们重新建立良性的盈利模式,其间一些劣质旅行社必定会被淘汰。
“《旅游法》重拳治理旅游乱象是有民意基础的,因此从长远看‘洗牌’有利于旅游市场的良性发展,因为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旅游业发展是靠强制购物支撑的。”中国旅游研究院院长戴斌说。
期待法律细致解读 “纯玩时代”仍需强化监管
“购”作为旅游六要素之一,对多数游客来说是不可或缺的,所以《旅游法》也规定,购物的前提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对此旅行社普遍表示很“茫然”。他们认为,为了不当“出头鸟”,十一后的行程是绝对不进店。如果所有游客都有购物需求,导游可能会把游客带到商业中心或是大型商场附近;但如果团队中游客购物要求不一致,他们尚未想出良策。
“现在大家对旅游法的解读存在差异,具体执法部门也不清楚,我们还是希望权威部门能够对法律进行详细的司法解释。”梁成说。同时,他也承认,现在企业能做的就是怎么配合法律去做改变,在为游客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也让自己更好地生存。
戴斌建议,相关部门应在做好法律宣传的基础上,对购物店的界定、旅游合同规范等方面加强研究,尽快出台新的《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并提前制定预案,防止企业打“擦边球”。
旅行社拿涨价作为提质的“底气”,游客不免担心,团费上涨会否有“度”?
对此,戴斌分析说,旅游产品价格的上涨要看市场接受度,全国两万多家旅行社已经形成一个充分竞争的行业,做价格合谋比较困难,因此团费一定会回归到合理水平。
而要保证游客真正进入“纯玩时代”,业内人士认为,相关部门一定要加强执法力度,确保法律实施长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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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做特别说明的,旅游产品价格自发布日起有效期为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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