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获悉,“十二五”时期,海南将进一步强化海岸带功能分区管理,优化沿海地区产业布局,合理调整产业结构;加强污染源治理,科学发展水产养殖;加强近岸海域环境监测能力和监管体系建设。
据了解,近年来,海南近岸海域陆源污染得到有效防治,去年在全省45个近岸海域监测点位中,一类和二类海水占88.9%,92.5%的功能区测点达到水环境功能区目标要求。海南海域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为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海洋环境支撑。
“十一五”期间,海南实现了县县建成生活污水处理厂。2011年,全省已投入运行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有29座,日处理能力达到105.9万吨,集中处理率达到71.2%。全省列入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废水排放达标率达96.6%。
海南近岸海域生态保护得到加强。“十一五”期间,完成沿海基干林带造林16万亩,沿海基干林带达1105公里,总面积达35万亩,沿海基干林带基本合拢。针对海岸带养殖污染,大力推行退塘还林,“十一五”全省投入超过1.52亿元,年削减养殖废水排放0.6亿吨和化学需氧量排放2.4万吨。
“十一五”期间,海南不断完善海洋和海岸带环境保护法规体系,共制定和修订《海南省海洋环境保护规定》、《海南省珊瑚礁保护规定》等6项地方法规,颁布了《海南省赤潮灾害应急预案》。“十一五”期间,海南共核准31个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
海南不断推进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每年对68个近岸海域监测点位开展两期监测,已初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近岸海域监测网络。并从2009年开始开展西沙群岛环境质量调查监测工作,通过对海域海水、生物、沉积物及环境空气质量等调查监测,大力推进南海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