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公司应该更多地考虑安全就是效益。在7月5日召开的全省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会议上,针对近年来我省连续发生的旅游车交通事故,山西省副省长、省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领导组组长张建欣在讲话中明确要求,要把道路交通安全和旅游公司直接挂钩,并把旅游公司作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重点监管对象。
旅游部门,我今天要重点讲,过去大家总认为旅游部门和安全生产关系不大,其实从近期发生的几起事故来看,和旅游部门的关系很大。在对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的主要成员单位进行工作安排时,张建欣首先做了这样一个开场白。
谈到7月2日发生在忻州市忻府区的旅游车坠沟事故,张建欣说,“虽然车辆是外省的,驾驶人也是外省的,但是,旅游公司和导游是我们山西的。在这种特殊恶劣的天气,暴雨警报都发布了,如果我们的旅游公司提出来恶劣天气需要暂缓出行,或者提醒司机在路上行车应该注意些什么,这起事故就可能避免。”
讲到这里,张建欣一连用了三个问句,“从旅游公司来讲,更多地应该考虑到安全就是效益,还有什么比人的生命更重要的呢?出了这么大的事故,7个人死亡,28个人受伤,这趟旅游是值当还是不值当呢?(旅游公司的)损失会有多大?”她要求,下一步,我省的安全隐患排查必须把旅游公司作为重点,旅游部门要加强对旅游公司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增强旅游公司的事故预防意识,坚决杜绝超速超员行为的发生。
据了解,今后,我省将把道路交通安全和旅游公司直接挂钩,如果哪一个旅游公司因选择运输企业、运输车辆和驾驶人时安全审核把关不严而引发事故,有关部门将依法吊销该旅游公司的经营资格。